5月24日,宣大分公司顺利通过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“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”,标志着宣大分公司在高速公路“复合翼+多旋翼”无人机群道路巡检应用中取得了合法资质。
2024年1月1日,交通运输部颁布了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》,“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飞行活动的单位,应当经局方按照本章进行运营安全评估,获得局方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和相应运营规范后,方可按照本章实施运行” 。为确保无人机运行合法合规,宣大分公司积极配合民航局开展运营安全评估,并按要求填报运行管理有关数据。顺利获得“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”是对分公司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的认可。在此基础上,宣大分公司将着手培育无人机飞行操作人员,确保操作人员的资质、能力、水平满足无人机操作需求,保障无人机及飞行过程的安全。发挥无人机在高速公路路面、边坡、桥梁、交安设施、绿化等巡检方面的作用,为高速公路巡检工作提供更高效、更安全、更智能的无人机服务。逐步推进无人机在高空巡逻、涉路监管、专项巡检、特情处置、道路救援五个场景上的运用,为高速公路提供一种安全高效、信息精准、处置迅速的巡查新模式。
宣大分公司微信公众号
宣大分公司快手号
宣大分公司抖音号